接香港DHL通知,进口至印度尼西亚的货件有以下新的海关要求:
一、所有进口当地的成衣货物(ready-made garment),如超过10件或货值超过USD1500元,收件人须持有以下文件:
a:进口许可证
b:合格检验证书
c:向贸易部门申请的书面报告
二、所有化妆品进口货值超过USD1500,或者电子产品数量超过2件,收件人须持有合格检验证书。
三、所有单票超过100KG(含)以上货物,收件人/收件公司须提供以下法定文件:
a:Original POA 美国海关授权委托书正本,货物到达后提供
b:Tax ID No (NPWP) 税号,请随货提供
c:Import ID No (API) 进口许可证号,请随货提供
d:Customs ID No (NIK) 海关识别号码,请随货提供
四、收件人为私人、酒店、银行、参展商或任何无法提供以上所需文件的,不允许进口+100KG(含)以上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