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有限公司 简称:(回族自治区电影) 成立于1990/7/3,法定代表人为 王生荣,注册资本为 3037.3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0002276806103,企业地址位于银川市西桥南巷312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国产、进口影片的发行、放映;影视器材销售;影剧院、电影院、俱乐部、会堂的建声、电声的设计;影视器材、电影设备、舞台灯光、音响的安装、建声、电声的测试项目;数码数字电影放映机、音响的修理;零售、预包装食品,广告,现场制售(爆米花)(jx于分公司经营);与电影相关衍生品的销售;房屋租赁;游艺;鲜花礼仪;婚庆。歌舞娱乐服务、录像放映、电影票及会员卡的销售、代售各类演出门票、体育比赛门票、商业活动门票及会展中心各种会展活动门票(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棋牌娱乐、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51-5031769、邮箱:612171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