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公司 简称:(广播电影电视公司) 成立于1994/1/5,法定代表人为 宋美光,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293700093P,企业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1806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网络文化经营(jx音乐);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告发布;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动漫游戏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海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公司公司电话:0898-32282038、邮箱:7644498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