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阳光丽城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阳光丽城温泉) 成立于2010-05-07,法定代表人为 夏新星,注册资本为 27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3554868418P,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苏庄村朝阳街115号10-13幢,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文化艺术培训;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垂钓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承办体育比赛除外);体育器材租赁;汽车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住宿;游泳馆;洗浴;美容(限非医疗美容);理发;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市阳光丽城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69485577、邮箱:5919023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