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通讯员郭忠学) 2010年,我市由市住建局牵头,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9月被财政部和住建部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7000万元。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主要是推广太阳能的应用,重点在保障性住房、重点房地产项目、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上实施。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为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十县(区)实施,计划两年内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06个,建筑总面积为62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5000万元。目前,经省住建厅专家组评审通过,正式列为普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项目有54个,总建筑面积393.47万平方米,应用面积330.27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171.92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投资10250万元。现已开工建设项目35个,计划2013年底全面完成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