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是建筑物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组件。我国从1995年开始,陆续颁布了有关该类产品的标准:GB15930-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1-1995 《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GA481-2004 《排烟阀(口)》。
	一、术语和定义
	1.防火阀
	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关闭,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2.排烟防火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关闭,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3.排烟阀(口)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烟气吸入口)处,平时呈常闭状态,需要排烟时手动或电动打开,起排烟作用的阀门。
	表面带有装饰口或进行过装饰处理的排烟阀称为排烟口。
	二、分类及型号规格
	(一)分类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目前市场产品基本按以下三种形式分类:
	(1)按开口形状分类:可分为矩形阀门和圆形阀门。
	(2)按控制方式分类见表1,每个阀门可有一种或多种控制方式。
	(3)按使用功能分类见表2。
	2.排烟阀(口)
	(1) 按结构型式分类:可分为翻板型(代号为B)和多叶型(代号为Y);
	(2) 按开口形状分类:可分为矩形排烟阀(口)和圆形排烟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