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适用于住宅小区、村庄、村镇、办公楼、商场、宾馆、饭店、疗养院、学校、医院、高速公路、铁路、工厂、矿山、旅游景区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屠宰、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中小型规模工业有机废水的处理和回用。经该设备处理的污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执行标准.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2、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屠宰废水处理设备:经过前端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依然含有大部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需要进一步对其降解为小分子物质,为后续好氧生化做准备,并虑到废水中氨氮和总磷的超标,必须设施好氧—缺氧的交替运行环境来达到硝化—反硝化的交替运行来达到脱氮除磷的效果,此处通过设置水解酸化池将后续好氧处理出水部分回流至水解酸化池来实现。



消毒池按规范«TJ14-74»标准为30分钟,若是医院污水,消毒池增加停留时间至1-1.5小时。我公司采用二氧化氯消毒装置,消毒池与消毒装置能根据出水量大小不断改变加药量,达到多出水多加药,少出水少加药的目的,需要其它装置可另行配制。(如用于工业污水,消毒池与消毒装置可以不要。)
沉淀池所排放剩余污泥在池中进行好氧消化稳定处理,以减少污泥的体积和提高污泥的稳定性。好氧消化后的污泥量较少,清理时可用吸粪车从污泥池的检查孔伸到污泥池底部进行抽吸后外运即可(半年清理一次)。污泥好氧消化池上部设上清液回流装置,使上清液溢流至水解酸化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