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通过
1、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3、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4、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yt}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fu从甲方现场表的协调安排,fu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bao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备案,总结分享!
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2、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3、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4、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5、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6、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7、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8、委托招投标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9、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