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节约能源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的规定,重点用能单位需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并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为适应能源管理师和能源审计师的大量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级能源管理和高级能源审计”培训项目。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