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电影院 简称:(人民电影院) 成立于1984-03-13,法定代表人为 隆利军,注册资本为 114.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303221308463K,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路131号,所属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电影、录像放映、大众舞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宝鸡市人民电影院公司电话:0917-3515104、邮箱:4519586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