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影有限公司 简称:(电影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09-26,法定代表人为 刘英,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07800595478,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所属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影发行,电影放映,辽宁省内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文化用品、电影器材、广播器材、电视器材、录像器材、照相器材、五金交电批发、零售,房屋出租,电影放映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预包装食品(限分支经营)、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眼镜、玩具零售;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电影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040142365、邮箱:15040142365@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