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阳光外语教育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阳光外语教育) 成立于2016-10-24,法定代表人为 刘贺梅,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624MA3XEGG129,企业地址位于沈丘县颖河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外语教育、课外辅导、艺术培训、教育咨询与指导;青少年户外拓展训练、家庭教育与指导。(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沈丘县阳光外语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039932105、邮箱:8410013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