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方金子塔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方金子塔艺术培训学校) 成立于2018-11-08,法定代表人为 刘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32MA6W6HKX3D,企业地址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白桦林间林间集市二层202号房,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陕西东方金子塔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7719556979、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