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东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 简称:(东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 成立于2011-11-11,法定代表人为 刘传德。刘志华。晏刚,注册资本为 48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726584936434N,企业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永兴街道刘家坪社区二十九组,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C2)。(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石门县东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公司电话:0736-5151808、邮箱:5153261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