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名扬艺术团 简称:(名扬艺术团) 成立于2017-10-23,法定代表人为 徐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04MA0UKY68X2,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昌平街61号703室,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艺创作,体育指导,文化艺术辅导,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健身休闲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大连名扬艺术团公司电话:0411-84304806、邮箱:493069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