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区千寻音乐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简称:(仙女湖区千寻音乐艺术培训中心) 成立于2021-05-19,法定代表人为 张浩,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503MA3AD2XN66,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城北宝鼎路389号香悦四季5栋101,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艺术考级活动,营业性演出,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有效期至2024年9月13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乐器零售,乐器维修、调试,乐器零配件销售,乐器批发,图书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余市仙女湖区千寻音乐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279035657、邮箱:4981836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