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简称:(昆都仑区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 成立于2019-05-14,法定代表人为 贾春一,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03MA0Q8H1U26,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57号东方明珠商务楼-313、413,所属行业为教育,经营范围包含: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包头市昆都仑区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611815793、邮箱:4486407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