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加气站 简称:(海达清洁能源物流大庄子加气站) 成立于2014-10-27,法定代表人为 张贵树,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209213161212125,企业地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乡政府驻地,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液化天然气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机油、防冻液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加气站公司电话:15193771858、邮箱:649579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