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江南春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江南春大酒店) 成立于2004-07-28,法定代表人为 李红玲,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403765185932J,企业地址位于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13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冷热饮品的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食品销售;住宿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邯郸市江南春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230028290、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