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北国之春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北国之春大酒店) 成立于2003-11-27,法定代表人为 刘淑玲,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14163907256F,企业地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街69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旅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针织品、棉织品;会议接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北国之春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678891897、邮箱:ma2003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