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家肴配餐有限公司 简称:(家肴配餐) 成立于2018-11-09,法定代表人为 张瑜,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311MA0Y9QY47A,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大屯村红旗八沟,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配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鞍山市家肴配餐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478023760、邮箱:2158844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