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明都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明都大饭店) 成立于2010-12-15,法定代表人为 孙蓉,注册资本为 6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91566845555E,企业地址位于镇江新区丁卯经十二路470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限《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住宿服务;网球、乒乓球、台球、健身项目服务;游泳室内场所服务;游泳指导;非创伤性美容美发服务;棋牌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足浴;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室内娱乐活动;健身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化妆品的销售;食品销售;酒店用品、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销售;劳务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镇江市明都大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11-88778888、邮箱:11919015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