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珠大饭店有限公司 简称:(明珠大饭店) 成立于1997-03-18,法定代表人为 宫惠明,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MA1FP93H18,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肇嘉浜路212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办公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明珠大饭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1-64714722、邮箱:467225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