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鑫丰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鑫丰酒店) 成立于1999-01-11,法定代表人为 王新宇,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3007427966428,企业地址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千山东路1甲-3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日用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鑫丰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842266601、邮箱:1749367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