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简称:(人民政府招待所) 成立于1990-10-27,法定代表人为 焦红军,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4211195213996,企业地址位于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中餐类制售;接待会议;日用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抚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公司电话:024-57599565、邮箱:912104211195213996@lnpo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