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金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金春大酒店) 成立于1999-03-20,法定代表人为 张金春,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04712047683F,企业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利小区5号楼(其它经营场所:道外区水利小区6栋1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野生动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哈尔滨市金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3945157099、邮箱:22262921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