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金胡杨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金胡杨酒店) 成立于2016-05-25,法定代表人为 孙淑梅,注册资本为 146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223MA7767BLXC,企业地址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振兴路19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场服务、娱乐服务、烟酒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伊吾县金胡杨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8299916333、邮箱:3578721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