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明月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简称:(明月用品) 成立于2002/9/19,法定代表人为 林景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3277498046337,企业地址位于苍南县金乡镇第一工业园区二街99号,所属行业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经营范围包含:年画、挂历、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记事本、通讯录、线圈本、硬抄本、塑膜制品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温州市明月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06662227、邮箱:1880309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