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新泉镇大同背水电站(普通合伙) 简称:(新泉镇大同背水电站(普通合伙)) 成立于2004/12/21,法定代表人为 张明娥,注册资本为 102.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82576859976XM,企业地址位于连城县新泉镇洋梅村大同背自然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连城县新泉镇大同背水电站(普通合伙)公司电话:13062239058、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