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埠头水力发电厂(普通合伙) 简称:(埠头水力发电厂(普通合伙)) 成立于2001/11/12,法定代表人为 傅长华,注册资本为 4534.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8258581006195,企业地址位于连城县北团镇到湖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连城县埠头水力发电厂(普通合伙)公司电话:0597-8468217、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