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祥隆精米厂 简称:(祥隆精米厂) 成立于2013/11/22,法定代表人为 何丽玲,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26083620167H,企业地址位于宾阳县王灵镇南梧二级公路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粮食收购销售;粮食加工销售;食用油、面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宾阳县祥隆精米厂公司电话:13087960110、邮箱:130879601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