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简称:(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于2008/7/15,法定代表人为 马敬东,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7036768676670,企业地址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锦州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司电话:0416-3122690、邮箱:JZDFS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