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阳光碳素有限公司 简称:(阳光碳素) 成立于2009/8/4,法定代表人为 曾林珠,注册资本为 5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722691931161X,企业地址位于浦城县富岭镇茅洋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木屑活性炭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浦城县阳光碳素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87548599、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