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明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明江保温材料) 成立于1998/12/16,法定代表人为 徐明德,注册资本为 3529.4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57115426900,企业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张缪舍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隔热保温制品、891防水材料、聚氨脂导电材料、粘结剂、埋地管、管件(以上项目需专项审批的,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制造、加工;防水材料加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叁级);耐火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耐火材料生产;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锡市明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10-88771492、邮箱:mjbw1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