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明才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简称:(明才纤维) 成立于2013/12/3,法定代表人为 刘连太,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20850091181,企业地址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纤布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常州市明才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815007139、邮箱:549097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