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简称:(明华钢) 成立于1994/10/14,法定代表人为 杨薇薇,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42029937178,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拱桥村2社A4号,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玻璃钢制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租赁:建筑机具;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通风设备、防火阀、消防设备及配件、水轮机、水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重庆明华玻璃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523198960、邮箱:7548789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