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峰鹏石材厂 简称:(峰鹏石材厂) 成立于2007/7/30,法定代表人为 高阿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625665063305N,企业地址位于长泰县枋洋镇乔美村林口洋,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花岗岩石板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泰县峰鹏石材厂公司电话:13806918332、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