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阳光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阳光水泥制品) 成立于2009/2/23,法定代表人为 李照民,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5236847637378,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苏村乡三里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水泥预制品加工、销售;建筑垃圾回收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大荔县阳光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3991698128、邮箱:5719668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