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斯特朗外加剂有限公司 简称:(斯特朗外加剂) 成立于2010/2/10,法定代表人为 王大光,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145507521356,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达连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防冻液制造;水泥、玻璃水、车辆养护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斯特朗外加剂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940551002、邮箱:15940551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