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基圣焰玉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明基圣焰玉) 成立于2016/1/12,法定代表人为 周双本,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322MA0QD0T9XW,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哈达碑镇大魏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玉工艺品艺术创作;玉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明基圣焰玉文化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41226784、邮箱:1016605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