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金和水泥制品厂 简称:(金和水泥制品厂) 成立于2012/3/14,法定代表人为 李金和,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10225909257071,企业地址位于灯塔市铧子镇吴家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水泥砖、水泥管、水泥板、烟道。生产(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禁止及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灯塔市金和水泥制品厂公司电话:13941933077、邮箱:739996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