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光大冶金材料厂 简称:(本钢光大冶金材料厂) 成立于2001/2/19,法定代表人为 鲍春景,注册资本为 26.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07268358671,企业地址位于溪湖区彩北村,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钢光大冶金材料厂公司电话:13941416268、邮箱:4643048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