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胜达石材有限公司 简称:(胜达石材) 成立于2013/1/29,法定代表人为 黄昭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30061717531J,企业地址位于平乐县同安镇石材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花岗岩石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平乐县胜达石材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657834233、邮箱:3094129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