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金盾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简称:(金盾无纺制品) 成立于2012/1/5,法定代表人为 刘同州,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84588184954E,企业地址位于新乐市承安镇北坦村东侧,所属行业为纺织业,经营范围包含:无纺布生产、销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乐市金盾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483434500、邮箱:4180416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