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文合生影业有限公司 简称:(龙文合生影业) 成立于2016/12/28,法定代表人为 张溪龙,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MA00AXC40L,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4至33层101内17层17B4113室,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影视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包装装潢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礼仪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照相器材、音响设备、空调制冷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珠宝首饰、玩具、体育用品、消防器材、花卉、礼品、公共安全防范设施;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龙文合生影业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911448602、邮箱:5461214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