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简称:(歌舞剧(院)) 成立于2011/12/21,法定代表人为 张海燕,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0598089934D,企业地址位于平山区东明街(本溪市人民文化宫后),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营业性演出、对外艺术交流及演出中介;电影放映;演出场地、设备出租;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溪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14-43582233、邮箱:gwrs19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