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同发电镀有限公司 简称:(同发电镀) 成立于2012/3/6,法定代表人为 姜良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326591781258B,企业地址位于平阳县滩涂围垦区C09,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电镀加工(在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工艺品、电子产品加工、销售。。平阳县同发电镀有限公司公司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