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东方食品机械制造厂 简称:(东方食品机械制造厂) 成立于1992/2/22,法定代表人为 马新国,注册资本为 31.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3117645160W,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八家子村,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机械制造;金属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市东方食品机械制造厂公司电话:024-88425108、邮箱:d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