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方医用氧气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医用氧气) 成立于2003/12/11,法定代表人为 孙艳玲,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505753632766D,企业地址位于通化市张家村四浑公路,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含医用)、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混合气(工业)充装、批发、零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化市东方医用氧气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35-3638837、邮箱:439098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