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二锅炉厂 简称:(第二锅炉厂) 成立于1999/3/26,法定代表人为 张长海,注册资本为 6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4117897616F,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130号,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C级锅炉(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5日)制造,机械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市第二锅炉厂公司电话:13804021166、邮箱:11024213892@qq.com